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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应急灯的安装规范介绍
1、在工程设计中,为了方便平常维护与管理,消防应急照明最好按层以公用馈电回路供电。
2、为包管消防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可靠,有条件的应由变电所的低压应急母线段供电,即当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应急电源时,只需发电机投入利用,它就有电继承包管供电。
3、在火警形态下,靠近地面的烟少、氧气多,人疏散的天性反响是弯腰或匍匐进步,因此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装带来的匀称照度更为有用。以是应提倡低位安装,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。
4、应急灯均以放电形态出厂,利用前必须举行20 小时的充电,才可举行放电。
5、利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举行功能查抄,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一连开关试验,以查抄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效,并举行放电,以延伸电池利用寿命。
6、做好配电线路的防火掩护,暗敷时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,掩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;明敷时穿金属管,并在钢管表面刷防火涂料或接纳别的防火步伐;线路接纳防火电缆或耐火电缆、电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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